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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病 Parkinson's dis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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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嘉熙:请看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声明!  邮箱:58650932@sohu.com  日期:2005-7-11 [回复1楼]

  请看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声明!
  :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表时间:2005-06-28 08:54:44
  关于赵遵强(赵强)同志的求助申请书的声明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认定一种药品是否为假劣药品,必须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济宁市药品检验所于2005年4月15日作出JN20050038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微山县药监局于2005年3月28日抽样的“人参再造丸”“符合规定”,不属假劣药品,在时间上也并非当事人所说的三个月迟迟没有结果。我局已于2005年5月18日告知赵遵强本人。 二、药品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在打击假劣药品上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无论是执法还是评论都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以法律为依据,二是以事实为基础。微山县药监局对社会上关于此事的关心表示感谢,对患者的心情表示理解,但在执法上却只能依法查处,对本案的查处过程我们一直是合法及时的,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并且查处过程一直和新闻媒体及赵强本人及时沟通反馈,在数次亲历了我局执法人员牺牲休息时间甚至连饭都顾不得吃进行调查、取证、抽样药品时,赵强在2005年5月18日的记录上也明确表示“我谢谢药监局所做的工作”。我们只想说,打击假劣药品是我们的职责,不求感谢,当事人只要能如实反映,不出尔反尔即可。 三、事实胜于雄辩,清白不容诽谤。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药品工作监督批评,但请大家在发表评论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谢谢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声明!但我有点不同看法: 1.赵遵强说的是"栓之通再造丸",你们抽检的却是"人参再造丸"!!!这是不是张冠李戴了!!! 2".栓之通再造丸"没有批准文号,它是借用"人参再造丸"的批准文号!!!试问药品管理法中有此规定吗?请你们再仔细阅读四十八条,对这种应该批准而未经批准,借用名牌中药批准文号来误导患者,难道说不是假药!不应该查处吗?七十八条中是将此类情况排除在外的!!!我的理解是此类药品无需抽检就应该查处! 3.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办事是自已的职责,吃点苦是应的!没有办好事,怎对得起纳税人?!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凌嘉熙 2005.7.4 

凌嘉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回答!  邮箱:58650932@sohu.com  日期:2005-7-11 [回复2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回答!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问题回答中指出:-------------------------------------------------------------------------------
  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形下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答:《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即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凌嘉熙:转发文章  日期:2005-7-19 [回复3楼]

  转发文章
  转发网友"重拳出击"文章! 发表时间:2005-07-18 20:51:07
  
  栓之通再造丸已使太多人致病致残中毒死亡!!!!!!
  上次史伟记者和田甜来微山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在微山医药公司第二门市部查寻到一盒子栓之通。微山药监局不予检验,说不够检验的量。2005年3月16日在微山药监局主任孙为民所做的办案报告上说微山医药公司第二门市部只进了十盒子栓之通,看来又和微山新华鲁抗大药房故技重演,今天得知这种结果太气人了,没有想到众目睽睽之下微山药监局竟然作假!目前我手里掌握有微山医药公司第二门市部销售300多盒栓之通的记录,史伟记者也知道此事,现在且把此事公诸天下!
  近日,我了解到诸如以下残酷的众多事实!
  
  朱恒英 女66岁 其子电话:0537-8581476(付桂正) 0537-8581887(付桂学) 住址:山东省微山县前付村 朱恒英老人因服用栓之通五盒没吃完致使精神错乱,神志不清,肌力下降,肌肉萎缩,手指甲变异,服用栓之通不到一个月中毒死亡!
  
  李德冒 男76岁电话0537-8268619 8198079,住址:山东省微山县夏镇李谷堆村,服用栓之通后出现肌力下降,指趾甲发白,身体素质大幅度下降!
  
  以上事实,不胜枚举,我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相告。另外,我还了解他们是怎么做广告的黑幕,我需要机会向世界公告!
  
   

凌嘉熙:转帖  邮箱:58650932@sohu.com  日期:2005-7-20 [回复4楼]

  转帖
  网友:眼不容沙 发表时间:2005-07-19 20:35:58
  的确,微山县药监局于2005年3月28日抽样的“栓之通再造丸”于2005年5月18日告知赵遵强本人,而济宁市药品检验所于2005年4月15日作出检验报告上丝毫未提及栓之通,而醒目的写明“人参再造丸”“符合规定”。借此,微山县药监局口头和舆论声明2005年3月28日抽样的“人参再造丸”“符合规定”,不属假劣药品。可见,微山县药监局和济宁市药品检验所是在药品名称上混淆是非,偷梁换柱,出具假的检验报告,在名称上混淆是非,愚弄当事人,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眼不容沙 :受害者贫弱无力  日期:2005-8-8 [回复5楼]

  受害者贫弱无力
  政府职能部门腐败,制售假劣者猖獗卑劣,受害者贫弱无力,旁观人士麻木,我们打击假劣腐败越来越渺茫!眼不容沙  

眼不容沙 :在全国各地药品市场上已经见不到栓之通再造丸的影子  日期:2005-10-1 [回复6楼]

  在全国各地药品市场上已经见不到栓之通再造丸的影子
  倍受关注的栓之通再造丸”药物致病、致残事件曾经轰动一时,然而,当我们的记者再次调查栓之通再造丸时,在全国各地药品市场上已经见不到任何栓之通再造丸的影子。根据调查大概在今年八九月份栓之通再造丸在全国药品市场上全面撤柜。在表面事实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不得而知!  

重拳出击 :我们应该坚持正义,声讨这群社会败类!——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 微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新华鲁抗大药房  日期:2005-10-2 [回复7楼]

  我们应该坚持正义,声讨这群社会败类!——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 微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新华鲁抗大药房
  微山县药监局在当事人举报之后仍然放任假劣药品的销售,致使诸如 “ 朱恒英 女66岁 其子电话:0537-8581476(付桂正) 0537-8581887(付桂学) 住址:山东省微山县前付村 朱恒英老人因服用栓之通五盒没吃完致使精神错乱,神志不清,肌力下降,肌肉萎缩,手指甲变异,服用栓之通不到一个月中毒死亡!李德冒 男76岁电话0537-8268619 8198079,住址:山东省微山县夏镇李谷堆村,服用栓之通后出现肌力下降,指趾甲发白,身体素质大幅度下降! ”等等恶性事件继续曼延,也应该为之承担刑事责任!应该接受良心的谴责!现在栓之通虽然撤柜,可是造成的不良后果,总该有人承担责任吧!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 微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新华鲁抗大药房,再加上微山县医药公司第2零售部,总不应该个个都是做事不理的无赖吧!我们应该坚持正义,声讨这群社会败类!——“快给我们一个交代!”  

:昔阳县春天大药店所经营的栓之通再造丸   日期:2006-7-10 [回复8楼]

  昔阳县春天大药店所经营的栓之通再造丸
  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昔阳分局
  昔阳县春天大药店所经营的栓之通再造丸、夏塔热片等十四个品规的药品,当事人既不能提供出合法的购药票据,又不能出具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执法人员立即对其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物措施,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对其立案查处,没收其尚未销售的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罚没款7059.30元。  

求是:感谢人民的安全卫士!  日期:2006-7-18 [回复9楼]

  感谢人民的安全卫士!
  用药安全,人命关天!感谢昔阳分局同志们的负责精神,做好人民的安全卫士! 

输1-2个字  (共9条)